9月10日上午,山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*委員會全體會議召開,對做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安排部署。
據悉,目前,山東已全面調查617座非煤礦山設備改造情況,計劃投入29.8億元,加快提升非煤礦山安全水平。同時,加強源頭管控,以下五種情形,采礦權一律不得審批:相鄰礦山安全距離不足;建筑
砂石露天礦以山脊劃界;同一礦體設2個以上采礦權;資源勘查未達到規(guī)定程度;生產規(guī)模和服務年限不符合*標準。
從會上獲悉,年底前,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*委員會成員單位將開展省級聯(lián)合執(zhí)法行動,重點打擊越界開采、非法開采礦產資源、違規(guī)運輸使用火工炸藥、不按設計生產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
非煤礦山具有勞動強度高、危險性高、事故發(fā)生率高、災害損失嚴重的特點。近幾年,山東通過資源整合、補齊制度短板、連續(xù)集中整治等措施,全省非煤礦山整體安全條件得到了有效的提升,當前正持續(xù)加強機械化、自動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建設,從本質上減少事故發(fā)生。
會議強調,要樹牢安全發(fā)展理念,推動非煤礦山安全治理加快向事前預防轉型。要著力強化源頭管控和風險防范,突出做好“四化”建設、風險排查、隱患治理和打非治違等工作,切實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、成災之前。